号: 486001862/201910-00024 信息分类: 组织机构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务公开网
成文日期: 2025-05-20 发布日期: 2025-05-20 17:25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市场监管分局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市场监管分局

来源:市高新区管委会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5-05-20 17:25 编辑:高新区

市场监管分局工作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负责保护知识产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
3、负责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
4、负责反不正当竞争执法。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
6、负责质量发展管理。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检验检测工作。
14、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工作。
15、拟订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制度并组织实施。
16、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衩相关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17、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
18、贯彻执行国家药典等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9、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管理。
20、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
21、贯彻执行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组织实施执业药师注册工作。
22、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
23、完成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王冰  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局长
联系电话:0557-3927012
办公地点:宿州市拱辰路8号高新区管委会大楼4楼
办公时间:8:00-12:00,14:30-17:3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