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宿州市高新区管委会招商局副局长吴晓鸣对《宿州市高新区制造类、服务类企业入驻标准化厂房支持政策(试行)》解读
来源:安徽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2-23 15:48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43
问:支持政策主要适用于哪些企业?
答:新入驻制造类企业、已入驻园区制造类企业、已入驻园区服务类企业。
问:这些企业哪些方面会获得政策支持?
答:新入驻制造类企业会获得营销收入贡献奖励、厂房装修改造、贷款贴息、电费补贴、科研经费补贴、社保(人才)补贴,已入驻园区制造类企业会获得营销收入贡献奖励、社保(人才)补贴、电费补贴,已入驻园区服务类企业会获得营销收入贡献奖励、社保(人才)补贴。
问:营销收入贡献奖励最高就是年开票营销收入的3%吗?
答:不是的,针对不同类型的制造类企业,营销收入贡献奖励可根据产业实际适当调整。对固定资产投资强度较大,产业示范引领较强的制造类企业,可根据具体情况“一事一议”。
问:园区协助企业申请的政策性金融业务是否能享受贷款贴息政策?
答:贷款贴息适用于通过市场行为自主在金融机构贷款的企业,园区协助企业申请的政策性金融业务不享受贷款贴息政策。
问:社保(人才)补贴有什么前提吗?
答:企业与务工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问:不属于新入驻制造类企业、已入驻园区制造类企业、已入驻园区服务类企业的,其他企业是否没有相关政策支持?
答:不是的,对独立供地、总部经济、建筑业、商业和特殊行业等企业,实行“一事一议”。
政策咨询单位:宿州市高新区招商局
政策咨询电话:0557—3927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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