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486001862/202404-00006 信息分类: “双随机、一公开”
发布机构: 安徽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成文日期: 2024-04-08 发布日期: 2024-04-08 10:19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高新区2024年度“一业一查”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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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高新区2024年度“一业一查”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

来源:安徽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4-08 10:19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555

宿州市高新区2024年度“一业一查”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第一版)

序号

行业名称

发起单位

抽查事项

检查依据

配合单位

抽查事项

检查依据

1

餐饮服务企业

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

食品经营许可情况的检查、原料控制(含食品添加剂)情况的检查、加工制作过程的检查、供餐、用餐与配送情况的检查、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的检查、场所和设施清洁维护情况的检查、食品安全管理情况的检查、人员管理情况的检查、网络餐饮服务情况的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十条 《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五条、第九条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五十七条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十条 《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五条、第九条等

高新区环保分局

环境影响登记表项目环评等级、文件真实性、建设地点等合法合规性监督检查、污水处理设施污染防治情况。

《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八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第十七条、《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条、第八十五条等。

2

食品生产企业

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

食品生产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高新区环保分局

监测数据质量检查、环境影响登记表项目环评等级、文件真实性、建设地点等合法合规性监督检查、主要法定环境制度及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 第五十三条、《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八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四条,《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五条,《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一条,《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八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等。

3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

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情况;特种设备检验情况;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配置、持证情况;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情况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七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4 年实施) 第十四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九条第三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 年修订)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一条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 2.2 第(3)项 、2.3.2机构设置、2.4.2.2.2 安全管理员配备、2.12.1 应急预案

高新区应急局

安全培训管理制度、专(兼)职师资力量、培训场地及教学设施、按培训大纲组织实施、安全培训档案建立、培训收费等情况。

1.《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第七十二条 2.《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五条、第六条、第十五条至第十九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四条

4

保安从业公司

高新区公安分局

保安武装守押工作、保安培训情况、安全技术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

登记事项;公示信息情况检查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5

宾馆、旅店

高新区公安分局

旅馆业取得许可证情况、治安管理检查

《安徽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

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

登记事项;公示信息情况检查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高新区专职消防队

宾馆、旅店消防情况的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6

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

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

机动车类检验机构监督检查

机动车类检验机构监督检查

高新区环保分局

机动车检验方法、过程、结果检查

《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五十四条第二款

公安部门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方法、过程、结果检查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38900-2020)

7

环境监测机构

高新区环保分局

生态环境类检验机构监督检查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

生态环境监(检)测机构数据质量监督管理

《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

8

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

高新区规划建设局

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扬尘污染防治检查

《安徽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

高新区环保分局

主要法定环境制度及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

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

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

《计量法》

9

建筑企业

高新区规建局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检查、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高新区环保分局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10

供气企业(液化石油气)

高新区规划建设局

城市(县城)燃气生产管理监督检查

《安徽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

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

《特种设备安全法》、《计量法》

高新区专职消防队

消防情况检查,消防安全情况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1

房地产开发企业

高新区房管分局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及市场行为监督管理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

1、对虚假广告的行政检查;对其他违法广告行为的行政检查。2、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2

物业服务企业

高新区房管分局

物业服务企业市场行为监督管理

《物业管理条例》

高新区公安分局

对自招保安员单位的监督检查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

价格行为检查;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3

涉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工贸企业

高新区应急管理局

有限空间安全作业执法检查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

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情况;特种设备检验情况;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配置、持证情况;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情况。

《特种设备安全法》

14

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

高新区应急管理局

对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的监督检查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高新区公安分局

检查易制毒化学品企业购销、运输及日常管理工作情况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15

融资担保公司

高新区财政局

机构管理情况;公司治理情况;融资担保和投资业务情况;资金运用及管理情况;财务及档案等基础管理情况;风险防控情况

《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安徽省融资担保公司管理办法(试行)》

市场监管分局

登记事项;公示信息情况检查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16

园林绿化行业相关企业

高新区城管局

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市场监管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

登记事项;公示信息情况检查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17

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企业

应急局

对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对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

高新区公安

易制毒化学品购销、运输等行为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易制毒化学品企业报告本单位上年度购买、销售、运输等情况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

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

登记事项;公示信息情况检查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高新区环保分局

主要法定环境制度及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

18

房地产估价、房地产经纪企业

房管分局

房地产估价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市场行为监督管理;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监督检查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

市场监管分局

价格行为检查;合同违法行为的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

19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企业

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

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高新区公安分局

是否存在逾期未检验和未报废、非法改装;运输车辆资质是否齐全、使用性质不符合等安全隐患。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

高新区应急局

危险化学品领域应急管理情况

1.《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五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第七十九条至第八十九条 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第六条至第十六条 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五条至第十九条、 第二十一条至第四十三条 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条 5.《安徽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

高新区环保分局

危险废物运输行为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二条,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运行危险废物电子或者纸质转移联单。

20

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

公安分局

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取得许可证情况检查;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经营情况检查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市场监管局

登记事项、公示信息情况检查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21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监督检查

应急局

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条检查要点和有限空间作业、粉尘涉爆企业、钢铁企业、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25条安全生产重点检查事项。

《安全生产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

市市场监管局

企业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环保分局

主要法定环境制度及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

22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

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公安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网络安全保护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

23

学校

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

餐饮服务监督检查(食品经营许可情况的检查;原料控制(含食品添加剂)情况的检查;加工制作过程的检查;供餐、用餐与配送情况的检查;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的检查;场所和设施清洁维护情况的检查;食品安全管理情况的检查;人员管理情况的检查;网络餐饮服务情况的检查);对收费行为的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高新区社会事务局

招生简章、办学行为、教育教学质量、财务资产状况以及实施学历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执行电子学籍制度情况的检查;学校教育装备产品(含文体教育用品、教学仪器、校服等)的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高新区专职消防队

消防情况检查,消防安全情况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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