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15-2030)》公示
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位于宿州市汴北新区,2013年2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规划面积按7.4平方公里控制。几年来,园区形成了电子信息技术和现代服务业、新材料新能源、智能装备制造为主的新兴产业集群,已经列入安徽省大数据存储基地、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
为更好的适应新时期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全面发展的需要, 园区委托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了《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15-2030)》。
一、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
⒈规划指导思想
从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将发展创新经济与发挥区域比较优势、提高市场竞争力相结合,与产业结构调整、提高经济增长质量相结合,将生态保护和区域环境综合整治相结合,紧紧围绕国家级科技园区、国家级信息消费试点县区、国家级园林城市三大目标建设,促进社会经济的生产和消费模式的根本转变。
⒉规划原则
从区域协调发展角度指导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规划;
从务实理性的角度考虑园区建设现状与招商引资情况,完成产业升级的目标;
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
坚持循序渐进原则;
坚持刚性与弹性相结合原则;
坚持产业优先原则;
坚持特色原则。
二、规划期限
2015~2030年
三、规划范围
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规划面积为7.4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泗许高速以南,拂晓大道以西部分唐河路北、拂晓大道以东部分拱辰路以北,东至206国道。
四、主导产业
通过对宿州市及周边地区现有产业基础、产业布局情况的分析,结合资源条件和行业发展趋势,确定宿州高新区主要以云计算等电子信息技术和现代服务业为引领,以新能源新材料产业、智能装备制造为支撑,以物联网、高科技农业、科技研发等为配套的现代产业体系:
五、规划建设目标
顺应国家高新技术发展战略,以灵活的产业选择,全面构筑以高端人才为基础、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技术研发为核心、以创新经济为主导,通过构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高地,吸引培育高端人才创业集群,打造面向全国、辐射全国、引领未来的现代化高新技术开发区,构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人才集聚高地和科技研发中心。
用地布局规划图:
规划范围内总面积为7.4平方公里,建设用地面积共595.45公顷。其中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13.01公顷,工业用地298.98公顷,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26.34公顷,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76.42公顷,公用设施用地1.87公顷,绿地与广场用地97.14公顷。
产业分区规划意向图:
道路系统规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