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486001862/202401-00017 信息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安徽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成文日期: 2025-02-03 发布日期: 2025-02-03 17:47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公众征集】关于征求《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筑垃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公众征集】关于征求《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筑垃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来源:安徽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5-02-03 17:47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555

  为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建议,现就《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筑垃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自2025年2月3日至3月4日止。提出意见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一、信函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竹邑路8号管委会大楼主楼710室。

二、电话方式:0557―3927288

    特此公告。                                         

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23

《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筑垃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新发展理念,秉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导向,加快完善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中端收运、末端处置的全过程监管体系,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切实消除环境污染隐患,为加快建设美丽园区贡献力量。

二、起草目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高新区范围内开展建筑垃圾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三、起草依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高新区范围内开展建筑垃圾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六、主要内容

1.全面摸底排查园区各在建工地建筑垃圾(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施工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处置许可证办理和建筑垃圾处理方案的备案情况,严查未经核准违规擅自处置建筑垃圾行为。

2.全面排查园区各拆迁工地、闲置土地、村庄、沟塘岸坡及道路两侧建筑垃圾堆放情况,建立工作台账,明确管理责任,及时清理清运。

3.加强渣土运输监管,严查渣土运输车辆带泥上路、抛洒滴漏现象。

 

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筑垃圾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高新区范围内开展建筑垃圾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新发展理念,秉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导向,加快完善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中端收运、末端处置的全过程监管体系,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切实消除环境污染隐患,为加快建设美丽园区贡献力量。 

二、治理内容

1.全面摸底排查园区各在建工地建筑垃圾(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施工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处置许可证办理和建筑垃圾处理方案的备案情况,严查未经核准违规擅自处置建筑垃圾行为。

2.全面排查园区各拆迁工地、闲置土地、村庄、沟塘岸坡及道路两侧建筑垃圾堆放情况,建立工作台账,明确管理责任,及时清理清运。

3.加强渣土运输监管,严查渣土运输车辆带泥上路、抛洒滴漏现象。

三、任务分工

1.高新区城市管理局:做好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工作,做好主干道两侧建筑垃圾排查清理工作,负责汇总及报送建筑垃圾处置有关数据及资料。

2.建设局:督促园区在建工地在工程建设管理平台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在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办理建筑垃圾处理方案线上备案手续。

3.汴北行管会:督促承建施工项目、拆迁工地在工程建设管理平台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在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办理建筑垃圾处理方案线上备案手续做好村庄、闲置土地、沟塘岸坡各类建筑垃圾排查清理及统计上报落实属地管理范围内小区、市场装修垃圾的统计、清理及台账资料的建立留存等工作查处建筑垃圾处置各类违规行为。

4.宿州市生态环境局高新管理中心:负责做好建筑垃圾扬尘防治指导工作,对渣土运输及堆放场所实施环境监测监督。

5.交警四大队:负责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通行证的办理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违规行为的查处。

6.督查考核办公室:加强对各单位建筑垃圾专项治理工作推进情况的监督考核。

四、组织领导

为强化组织保障,由管委会分管负责人全面统筹调度建筑垃圾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高新区城市管理局为专项治理工作的牵头部门,建设局、汴北行管会、交警四大队、宿州市生态环境局高新管理中心、督查考核办公室按照各自职责抓好专项治理工作的落实,并明确1名人员负责具体工作。

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成员单位明确1名工作人员,负责建筑垃圾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压实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充实人员队伍,结合属地实际制定各自的行动方案,高层次、高标准、高频次及时做好各项工作。

)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

单位要以制度化建设为抓手,建立完善建筑垃圾专项整治长效运行机制,统筹安排建筑垃圾管理提升工作相关经费,健全日常管理机构,加强部门联动,强化奖惩,对失职渎职、不作为的部门和责任人从重追究责任。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业绩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激发各部门积极性,以科学管用的制度保障工作常态化发展,提升工作效能。

(三)广泛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提高相关部门、单位的主体责任意识,传授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同时强化对建筑垃圾违法行为的曝光,提高公众规范处置建筑垃圾的自觉性,积极营造社会各方共同关注支持的工作氛围。

)强化督促指导,严格考核问效

加强对成员单位的指导,加强调度。各单位要主动作为,积极参与和监督建筑垃圾整治工作,定期对日常监管、治理动态、典型案例等进行通报,在年度绩效考核中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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