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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现发布《安徽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安徽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网站(https://gxq.ahsz.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印发《2024年宿州市高新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明确主动公开、决策公开、权责公开、政策解读、信息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等工作任务要求。围绕审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根据现有网站栏目,及时对外公开和解读各项政策措施。2024年,宿州市高新区累计发布信息663条,其中概况类信息更新66条,政务动态信息更新299条,信息公开目录更新139条,维护专栏专题8个,召开1次新闻发布会,解读信息发布2条,做好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信息、人事机构信息、行政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政策法规信息、决策部署信息等基础信息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收到5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到申请时及时与申请人取得联系,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在答复时限内依法依规予以答复。全年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执行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政府信息管理持续高效,做好信息发布事前检测和审核,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系统梳理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提升了规范性文件公开的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做优做精政务公开,发挥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集约化、规范化展示各类信息。完善政务新媒体工作,定期更新微博,微博“安徽宿州高新区”粉丝数5661个,2024年微博发布209条信息,总阅读量突破200万次。
(五)监督保障情况。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工作保障,组织召开政务公开工作培训1次,针对上级发布的工作提示单第一时间更新完善,严格落实上级任务要求,不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2024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区政务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部分行政权力运行结果更新不及时;二是政策数量和解读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三是公开征求公众意见采取的形式不够丰富。
下一步,我区将对照重点任务清单和优秀单位做法,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定期排查我区行政权力运行结果栏目,保持更新时效。
二是进一步丰富解读数量和形式。聚焦民生关切,加大解读数量,丰富解读形式,采取图表解读、视频解读等多元化形式,增强政策传播力、影响力。
三是进一步丰富意见征集形式。加强与科室沟通,针对不同政策采取不同的征求方式,利用各大官方主流媒体平台,更加主动开展公众意见征求,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