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阿瑞斯科技有限公司触摸显示一体化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阿瑞斯科技有限公司触摸显示一体化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
联系电话:0557-3927169
联系地址:宿州市竹邑路8号高新区管委会304室
项目名称:触摸显示一体化生产基地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阿瑞斯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省宿州市高新区整体城镇化标准厂房四期
1#和4#厂房
评价单位:安徽振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拟建项目租赁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型城镇化标准厂房2幢,建筑面积共约19126平方米,设置生产车间、原料及成品库、行政办公区。新增印刷机、烤箱、UV机、邦定机、贴合机、消泡机、SMT贴片机、LCM自动线等生产设备,空压机、纯水设备等辅助设备,配套建设空调、消防等附属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安徽省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依托园内化粪池预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汴北污水处理厂处理,车间清洁废水、清洗工艺废水和纯水制备系统排水直接经污水管网排入汴北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及汴北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进入汴北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中A类标准后排入运粮河。拟建项目废水不会降低项目区现有水环境功能,对区域地表水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污水对周边地表水体影响较小;印刷、网版清洗废气(VOCs)经集气罩收集,烘干废气(VOCs)经烤箱废气排放管道一同进入同一套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尾气经排气筒引至楼顶高空排放,有组织VOCs排放满足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中相关标准限值;无组织VOCs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特别排放限值。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印刷机、空压机、中央空调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级为65~80dB(A),经安装减震垫、厂房隔声、基础减震等降噪措施治理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后进行了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相关部门意见: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与科技局出具的备案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