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迎盛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0万片手机盖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1-06-02 15:41 来源: 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编辑:高新区管理员 阅读次数: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宿州市迎盛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0万片手机盖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

联系电话:0557-3927169

联系地址:宿州市竹邑路8号高新区管委会304室

项目名称:年产1500万片手机盖板项目

建设单位:宿州市迎盛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省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外环二路与灵璧路工投城镇标准化厂房2号楼4楼

评价单位:宿州师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为搬迁项目,原项目选址于安徽锐富科技园2#厂房2层空置厂房,在试生产期间发现生产场地严重不足,不能满足客户和产能需求,因此建设单位拟将项目厂址搬迁至安徽省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外环二路与灵璧路工投城镇标准化厂房2号楼4楼,新增半自动丝印机、全自动丝印机、烘干炉、烤箱、EDI纯水设备、半自动清洗线、全自动清洗线、二次元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年产1500万片手机盖板。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本项目在丝印和烘干、印刷网版擦拭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经计)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排放满足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及表3中的相关标准限值,厂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的特别排放限值。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该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浓水、生活污水和清洗废水;浓水直接进入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清洗废水和浓水一同进入汴北污水处理厂处理,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表1中一级A标准排放至运粮河。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丝印机、烘烤线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取隔声、消声、减振、设备定期保养等降噪措施后,项目四周厂界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包括不合格原料、不合格品、空气过滤网及相关设备、纯水制备系统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不合格原料由供应厂家回收,不合格品外售,空气过滤网及相关设备、纯水制备系统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由更换厂家直接带走,不在厂区暂存。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废丝印网版、含油墨的废无尘布、废油墨桶、废活性炭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后进行了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相关部门意见: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与科技局出具的备案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宿州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区分局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