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住建部《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及《安徽省燃气管理条例》、《宿州市燃气管理办法(试行) 》等相关规定,高新区管委会对辖区燃气经营企业宿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申请燃气经营许可证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并按规定程序于11月10日挂网公示,公示期内无单位或个人提出不同意见,现予核准。
1.宿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延续)
特此公告
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