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海璟水产养殖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承诺书
本公司/单位已获取“食安安徽”认证联盟的公开文件,充分了解国家关于认证认可的法律法规及“食安安徽”品牌认证的要求,自愿向联盟提出认证申请,在接受审核时向审核组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真实有效的运作信息,按规定缴纳认证相关费用,承诺以下;
(1)获得“食安安徽”品牌认证后持续有效运行;
(2)遵守认证认可相关法律法规,协助认证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有关事项的询问和调查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
(3)获得认证证书后发生以下情况时及时通报认证机构或“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联盟:
a)客户及相关方有重大投诉;
b)被政府部门监管认定不符合(不合格)发生事故或被媒体曝光;
c)相关情况发生变更,包括:法律地位、生产经营状况、组织状态或所有权变更;取得的行政许可资格、管理者变更;生产经营或服务的工作场所变更,覆盖的范围变更;重要的过程重大变更等;
(4)获得”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证书后,正确使用认证证书,避免误导公众认为产品或服务通过认证:
(5)在证书有效期内接受例行监督评审;
(6)该申请书的内容及所附资料属实,如有虚假,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宿州海璟水产养殖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