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高新区道路路灯工程EPC项目第二批次路灯检测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07 15:29 来源: 安徽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编辑:高新区管理员新 阅读次数: 字号:

宿州市华安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现对 宿州市高新区道路路灯工程EPC项目第二批次路灯检测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hazb-2024003

项目名称:宿州市高新区道路路灯工程EPC项目第二批次路灯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项目概况:高新区道路路灯工程EPC项目第二批次路灯检测服务,详见采购文件。

预算金额:10万元整

最高限价:100000.00元

采购需求: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服务期: 20 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宿州”(http://credit.ahsz.gov.cn/cms/infoPublicity/toInfoHongHeiMd.actio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采购响应递交截止时间。

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4.资质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计量认证证书(CMA)及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及具有完成本项目相应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的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7日至2024年04月1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范围内均可在宿州市华安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宿州市银河一路银河广场小区南栋806室),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复印件,登记领取招标文件。以上资料仅用于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资格后审。费用人民币 500 元整。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详见谈判文件。

地点:详见谈判文件。

五、开启

时间:详见谈判文件。

地点:详见谈判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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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竹邑路8号

联系方式:0557-39273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宿州市华安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银河一路银河广场小区南栋806

联系方式:13605573313   0557-30395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13605573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