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高新区孔庄安置区雨污水管道修复改造工程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16 17:34 来源: 安徽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编辑:高新区管理员新 阅读次数: 字号:

一、项目编号:AHMRCG-2024115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高新区孔庄安置区雨污水管道修复改造工程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泽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宿马园区科创大厦九楼903室

中标(成交)金额:388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宿州市高新区孔庄安置区雨污水管道修复改造工程项目

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施工工期:20日历天

项目经理:邢处处(皖234212202069)

执业证书信息:二级注册建造师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传智(组长)、杨丙志、权文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合同约定执行,由中标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铭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联系人:张工,联系方式:17334551317。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宿州市财政局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宿州市高新区竹邑路8号

联系方式:  189557225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铭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天鹅湾小区东门南侧

联系方式: 173345513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 系 人:  孟主任、 张工

电        话:  18955722586、 17334551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