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推进园区发展和项目建设先进集体的补充公示
根据《关于评选宿州市推进园区发展和项目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文件要求,通过民主推荐,现将高新区拟推荐推进园区发展和项目建设先进集体的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与科技局予以公示,请予监督。
公示时间:2026年1月15日-1月21日
监督电话:0557-3927157
电子邮箱:1711371879@qq.com
通讯地址:高新区管委会714室
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信函以邮寄时间在公示期内为准。
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1月15日
皖公网安备 3413020200040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