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宿州深圳家居产业园商铺产权置换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6-05 09:16 来源: 安徽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编辑:高新区管理员 阅读次数: 字号:

宿州深圳家居产业园商铺业主:

为妥善化解宿州深圳家居产业园历史遗留问题,经研究,自2026年6月5日起,启动宿州深圳家居产业园商铺产权置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置换范围

1. 宿州深圳家居产业园F地块上自购商铺业主;

2. 归集楼栋范围内的工抵房业主(涉及楼栋:3#、4#、5#、6#、7#、8#、11#、12#、13#、18#、19#、28#、29#,共13栋)。

二、置换相关细则

(一)置换政策

产权置换严格遵循等价置换原则,置换房源从征收安置余下房源中统筹解决,相关细则可前往现场或致电咨询。

(二)集中办理时间

2026年6月4日起至2026年9月4日,为期三个月。

(三)选房及办理顺序

1. 自购商铺业主:先到先选、即选即办;

2. 工抵房业主:由项目开发单位宿州海鹏投资有限公司统一梳理业主名单,分批次点对点通知,按开发商统筹排定次序有序到场选房、签订置换协议、办结相关手续。

三、申报材料

1. 产权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原商铺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缴款凭证、备案证明等原始购房资料原件;

3. 《宿州深圳家居产业园商铺价值核算表》;

4. 工抵房业主另需补充开发商出具的抵房协议等佐证材料。

四、办理地点与咨询方式

办理地址:宿州深圳家居产业园遗留问题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宿州市高新区管委会321室)

咨询电话:0557-3927276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14:30-17:30

五、其他事项

1. 产权人因故无法亲自到场办理的,可出具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由受托代理人携带双方证件代为办理;

2. 所有置换房源一经选定签字确认后,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换房源;

3. 办理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伪造材料,一经查实取消置换资格,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宿州深圳家居产业园遗留问题处置领导小组

202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