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高新区开展学习民法典护航新时代美好生活
为了增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5月24日上午,市高新区大王村开展以”学习民法典,护航新时代美好生活“为主题的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本次活动邀请了法律专家作《民法典》学习解读专题讲座。活动现场,普法人员向广大村民发放《民法典与生活同行》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0余册。
专题讲座上,授课专家从民法典总则篇普法解读,帮助广大居民理解把握《民法典》的核心要义。重点为大家解读了见义勇为免责和禁止高空抛物等热点话题。如《民法典》中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民法典》还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高空抛物坠物易造成人员伤亡等严重后果,且难以明确责任人。民法典草案作出这一规定为受害人提供了“兜底”保障,同时为补偿人进一步追偿提供了法律依据。
本次普法宣传讲座以接地气的案例为广大村民普及了法律知识,增强了辖区群众的法律意识,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活动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将真正做到学习、遵守、维护、运用《民法典》。(刘秋梦)